编辑记者要重视外文知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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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4-10-03
这些在报刊上屡见不鲜的涉外错误,有些时候是由于编辑、记者自身对英文和其他外国语及其文化背景不熟悉、不了解所致,有些时候是源于不敏感、不仔细。发现中文报道中夹杂着不熟悉的英文单词时,动手查一查字典网络,问一问了解英语语言的同事朋友,可能都可以及时地避开。当然,对于新时代的媒体人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提升包括外语知识在内的业务水平,才能把涉外和涉及外语的事件报道准确。
“这是百事可乐中国史上最蓝的一天。”这是国内某知名财经大报一篇报道中的一句话。众所周知,百事可乐的代表颜色就是蓝色,跳入你脑海的是不是百事可乐在中国某项重大项目签约,市场占有率超越老对手可口可乐之类的好消息?
可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此新闻报道的是2011年11月,百事可乐和康师傅联盟协议公布后员工的反应。当时,康师傅计划以康师傅饮品5%的股份,换取百事可乐中国在内地24家瓶装厂的股权。协议公布后,由于担心自身出路,百事可乐中国位于重庆、成都、南昌、福州、长沙的5家瓶装厂开始停工维权。上面这句话,就是百事可乐某位员工在网络上的感言。
在中国的语言习惯中,人们常用颜色代表一个大量使用这种颜色的群体,而且具有正面,暗含气势逼人之意。比如说:“曼联的主场坐席早一片红色的海洋。”曼联的主要队服为红色,这句话是说曼联主场的球迷很热烈,身着主队的队服到场助威。又如,“巴西队和意大利队将上演一场黄蓝决”就是说巴西足球队(队服)意大利(蓝色队服)将在比赛中相遇。像“这是可口可乐中国史上最红的一天”“这是百事可乐中国史上最蓝的一天”之类,仅从字面上理解,也应该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遇到了突破、彰显气势的事情。
那么,这篇新闻报道中担心命运的员工,为什么还要说“最蓝的一天”呢?可能读者都会有同样的困惑。
其实,在英语中,颜色除了色彩本身,有一些引申含义。比如,蓝色(Blue)有“忧郁的”、“忧愁的”意思,也有“的”含义。“A Blue Movie”可译作中文的“电影”。旋律忧郁的布鲁斯(Blues)就是取的“忧郁的”这个意思,所以布鲁斯又被称为“蓝调”。绿色(Green)则有“不成熟”、“幼稚”的含义。比如,说一个大学毕业生green,那不是说他吃得营养不好、面有菜色,而是说他工作不熟练,还嫩得很。其他颜色也有不同引申含义固定用法。比如“White Elephant”字面意思是“白象”,在中文环境里颇为圣洁、高贵,在英文里却是“昂贵而无用之物”的意思,显然是贬义。
显而易见,这位外企的员工正是把百事可乐的代表色“蓝”和“忧愁的”“蓝”双关到一句话中。但这篇新闻的作者可能没有恰当地理解“蓝色”的含义,他知道蓝色的含义却没有很好地在文章中解读出来、编辑也没有发现,造成了那些不那么熟悉英语文化的读者阅读时的疑问和迷惑。
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对外交流不断增加,不仅来自外媒的信息在增加,母语也在不断接受外来语的影响。除了上述涉及到一点文化背景的例子,在的日常报道中,对于外语的翻译错误和理解错误还很不少,有时还发生在重大事件和权威媒体身上。
2011年2月,新西兰发生6.3级地震。由于国内不少学生在当地求学,此次地震引起国内媒体广泛关注。南方某大报的报道中写到一位女学生死里逃生时说:“在与homestay家长联系上之前,这位好心的路人让刘宏玲暂住他的家中。”先不谈新闻报道中直接插入不含翻译的英文单词是否规范,这种上下文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homestay是城市名城市中的街区名,也可能是某个学校相似度检测的名称。其实,homestay是游客或留学生在国外旅行或留学时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向当地的家庭租用一个房间,既学习当地的生活方式,又可以增进语言能力,中文译作“寄宿家庭”就十分妥当。原来,这位女学生联系的是寄宿家庭的家长。再回头看看这篇新闻,土洋结合、故弄玄虚是不是颇为滑稽?
除此之外,同一地名、人名翻译得千差万别也很不少,这就给国内外交流带来了不便,尤其是一些媒体直接引用港台译法,造成了本应避开的混乱。比如,奥斯卡获奖影片Titanic通常译作《泰坦尼克号》,但有些媒体却用港台译法《铁达尼号》代替,如果不了解背景仅从译名来看,谁知道这是同一部影片呢?一般来说,外文人名、地名应音译法,但特别要注意有些人名、机构名、地名等早已有约定俗成的翻译格式,切勿随手翻译。比如,“Engels”是指“恩格斯”而不是“恩格尔思”,“Elizabeth”的翻译是“伊丽莎白”而不是“伊丽莎白斯”。碰到不熟悉的人名、地名,一定要使用人名地名字典规范翻译,未收录的也要网络检索此前权威媒体的常见译法,以减少译名不同的混乱,而且要特别注意分辨大陆译法和港台译法的区别。有些时候,不当和错误地翻译这些名称不仅造成交流障碍和理解困难,甚至引起更大的损失。
一些较生僻单词含义翻译错误的例子就更不胜枚举。如一篇介绍瑜伽的健康新闻写到:“做瑜伽时慢慢舒展身体,沉思冥想,进入忘我境界。这与骑自行车狂奔不同,不会消耗大量的卡路里。”字面看起来没有任何理由,但对比一下英文原文就会发现,说的根本不是在自行车上狂奔,而是在跑步机上跑步,这就是由于译者和编辑不熟悉“treadmill”(跑步机)这个单词造成的。又如,一篇报道关塔那摩监狱的报道写到:“2002年1月,美国开设了关塔那摩监狱。迄今共有242名囚犯从这里被转送到其他国家,他们或被释放,或继续服刑。”而“服刑”前显然是要先经起诉和审判的。其实,这段文章的英文原文只写到继续“”(detention),将其翻译成“服刑”显然很不合适,甚至会引起政治误解。
言之,这些在报刊上屡见不鲜的涉外错误,有些时候是由于编辑、记者自身对英文和其他外国语及其文化背景不熟悉、不了解所致,有些时候是源于不敏感、不仔细。其实许多错误还是可以消除尽量减少的。比如,写到“这是百事可乐中国史上最蓝的一天”发现语境和字面含义相矛盾时,发现中文报道中夹杂着homestay这样不熟悉的英文单词时,动手查一查字典网络,问一问了解英语语言的同事朋友,可能都可以及时地避开。当然,对于新时代的媒体人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提升包括外语知识在内的业务水平,才能把涉外和涉及外语的事件报道准确。
(作者单位:深圳特区报)
“这是百事可乐中国史上最蓝的一天。”这是国内某知名财经大报一篇报道中的一句话。众所周知,百事可乐的代表颜色就是蓝色,跳入你脑海的是不是百事可乐在中国某项重大项目签约,市场占有率超越老对手可口可乐之类的好消息?
可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此新闻报道的是2011年11月,百事可乐和康师傅联盟协议公布后员工的反应。当时,康师傅计划以康师傅饮品5%的股份,换取百事可乐中国在内地24家瓶装厂的股权。协议公布后,由于担心自身出路,百事可乐中国位于重庆、成都、南昌、福州、长沙的5家瓶装厂开始停工维权。上面这句话,就是百事可乐某位员工在网络上的感言。
在中国的语言习惯中,人们常用颜色代表一个大量使用这种颜色的群体,而且具有正面,暗含气势逼人之意。比如说:“曼联的主场坐席早一片红色的海洋。”曼联的主要队服为红色,这句话是说曼联主场的球迷很热烈,身着主队的队服到场助威。又如,“巴西队和意大利队将上演一场黄蓝决”就是说巴西足球队(队服)意大利(蓝色队服)将在比赛中相遇。像“这是可口可乐中国史上最红的一天”“这是百事可乐中国史上最蓝的一天”之类,仅从字面上理解,也应该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遇到了突破、彰显气势的事情。
那么,这篇新闻报道中担心命运的员工,为什么还要说“最蓝的一天”呢?可能读者都会有同样的困惑。
其实,在英语中,颜色除了色彩本身,有一些引申含义。比如,蓝色(Blue)有“忧郁的”、“忧愁的”意思,也有“的”含义。“A Blue Movie”可译作中文的“电影”。旋律忧郁的布鲁斯(Blues)就是取的“忧郁的”这个意思,所以布鲁斯又被称为“蓝调”。绿色(Green)则有“不成熟”、“幼稚”的含义。比如,说一个大学毕业生green,那不是说他吃得营养不好、面有菜色,而是说他工作不熟练,还嫩得很。其他颜色也有不同引申含义固定用法。比如“White Elephant”字面意思是“白象”,在中文环境里颇为圣洁、高贵,在英文里却是“昂贵而无用之物”的意思,显然是贬义。
显而易见,这位外企的员工正是把百事可乐的代表色“蓝”和“忧愁的”“蓝”双关到一句话中。但这篇新闻的作者可能没有恰当地理解“蓝色”的含义,他知道蓝色的含义却没有很好地在文章中解读出来、编辑也没有发现,造成了那些不那么熟悉英语文化的读者阅读时的疑问和迷惑。
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对外交流不断增加,不仅来自外媒的信息在增加,母语也在不断接受外来语的影响。除了上述涉及到一点文化背景的例子,在的日常报道中,对于外语的翻译错误和理解错误还很不少,有时还发生在重大事件和权威媒体身上。
2011年2月,新西兰发生6.3级地震。由于国内不少学生在当地求学,此次地震引起国内媒体广泛关注。南方某大报的报道中写到一位女学生死里逃生时说:“在与homestay家长联系上之前,这位好心的路人让刘宏玲暂住他的家中。”先不谈新闻报道中直接插入不含翻译的英文单词是否规范,这种上下文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homestay是城市名城市中的街区名,也可能是某个学校相似度检测的名称。其实,homestay是游客或留学生在国外旅行或留学时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向当地的家庭租用一个房间,既学习当地的生活方式,又可以增进语言能力,中文译作“寄宿家庭”就十分妥当。原来,这位女学生联系的是寄宿家庭的家长。再回头看看这篇新闻,土洋结合、故弄玄虚是不是颇为滑稽?
除此之外,同一地名、人名翻译得千差万别也很不少,这就给国内外交流带来了不便,尤其是一些媒体直接引用港台译法,造成了本应避开的混乱。比如,奥斯卡获奖影片Titanic通常译作《泰坦尼克号》,但有些媒体却用港台译法《铁达尼号》代替,如果不了解背景仅从译名来看,谁知道这是同一部影片呢?一般来说,外文人名、地名应音译法,但特别要注意有些人名、机构名、地名等早已有约定俗成的翻译格式,切勿随手翻译。比如,“Engels”是指“恩格斯”而不是“恩格尔思”,“Elizabeth”的翻译是“伊丽莎白”而不是“伊丽莎白斯”。碰到不熟悉的人名、地名,一定要使用人名地名字典规范翻译,未收录的也要网络检索此前权威媒体的常见译法,以减少译名不同的混乱,而且要特别注意分辨大陆译法和港台译法的区别。有些时候,不当和错误地翻译这些名称不仅造成交流障碍和理解困难,甚至引起更大的损失。
一些较生僻单词含义翻译错误的例子就更不胜枚举。如一篇介绍瑜伽的健康新闻写到:“做瑜伽时慢慢舒展身体,沉思冥想,进入忘我境界。这与骑自行车狂奔不同,不会消耗大量的卡路里。”字面看起来没有任何理由,但对比一下英文原文就会发现,说的根本不是在自行车上狂奔,而是在跑步机上跑步,这就是由于译者和编辑不熟悉“treadmill”(跑步机)这个单词造成的。又如,一篇报道关塔那摩监狱的报道写到:“2002年1月,美国开设了关塔那摩监狱。迄今共有242名囚犯从这里被转送到其他国家,他们或被释放,或继续服刑。”而“服刑”前显然是要先经起诉和审判的。其实,这段文章的英文原文只写到继续“”(detention),将其翻译成“服刑”显然很不合适,甚至会引起政治误解。
言之,这些在报刊上屡见不鲜的涉外错误,有些时候是由于编辑、记者自身对英文和其他外国语及其文化背景不熟悉、不了解所致,有些时候是源于不敏感、不仔细。其实许多错误还是可以消除尽量减少的。比如,写到“这是百事可乐中国史上最蓝的一天”发现语境和字面含义相矛盾时,发现中文报道中夹杂着homestay这样不熟悉的英文单词时,动手查一查字典网络,问一问了解英语语言的同事朋友,可能都可以及时地避开。当然,对于新时代的媒体人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提升包括外语知识在内的业务水平,才能把涉外和涉及外语的事件报道准确。
(作者单位: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