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交际中的文化误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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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4-11-09
作者简介:周佩君,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12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摘 要: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因为历史、宗教、政治等种种因素,巨大的差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基督教与儒释道,这些种种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方对对方的文明都有所“误读”。这样的“误读”是不可避开,也是合理存在的。
文化误读会造成许多消极影响,同时也可以产生积极影响。彻底了解“文化误读”产生的根本理由,充分利用“文化误读”的积极影响,消除民族偏见,推动中西方文化互补,共同发展。
关键词:文化误读;影响;中华文化;西方文明
最早是由罗兰·巴特“作者之死”的观念,瓦解了作者的权威性。巴特认为,文本具有客观性,作者并不能规定其所表达的,而只具有语法。文本的真正含义是读者的阅读来赋予的。因此,失去了衡量的标准,作者随心所欲的阐释,“误读”就由此产生了。
而真正将“误读”(Misreading)这一术语的概念宣扬于世的则是美国著名的解构主义文学理论家哈罗德·布鲁姆。他一系列的著作《误读图示》(A Map Of Misreading)、《影响的焦虑》(The Anxiety of Influence:A Theory of Poetry)等,提出了“影响即误读”、“一切阅读误读”的观点。布鲁姆在《误读图示》中提出,年轻的作者们在出生时,早已有伟大的作品流传于世。后继者们在先驱的光环下成长,受到影响和压力,他们仰慕着的同时强烈的渴望着超越。于是后继者们的作品是在传统影响下完成的,但又完全误读和打破了传统。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的浪漫主义诗歌的研究中,完全可以看出这些“误读”的历史痕迹。
“华兹华斯的诗是在弥尔顿直接影响下写成的,可以说是误读甚至完全误读《利息达斯》的结果。雪莱的诗是完全误读华兹华斯诗的产物,而济慈的诗可以说是对弥尔顿与华兹华斯某些文本彻底误读的产物。”①
阅读本身就是一个“误读”的过程。当去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时,在脑中已经不知不觉地进行了加工再处理,最终构造出一个“误读”了的文本。
如果说,布鲁姆的“误读”理论只停留在文本创作的领域,那么保罗·德曼则将之发扬光大,延伸到了整个文学阅读领域。他从修辞的角度论证了“误读”的性,推崇寓言式阅读。其后,希利斯·米勒推动了误读理论的发展,把研究对象从文学扩大到了文化领域。“误读”也就不仅仅是文学的阅读,而是整个社会文化中都会出现的现象。
所以,并不能简单粗暴地将“误读”定义为错误的阅读。在文化交流过程中,人们因为自身的文化背景不同,而导致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不同,因此在对待同一个事物或文本时,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理解。人们总是习惯以自己熟悉的思维模式和已有的知识构成去理解,进行一种创造性的解释。这便是“文化误读”。
例如说,一个“无神论”者在看待神鬼之说时,毫无疑问会将之斥为无稽之谈;而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如基督教徒佛教徒,在他们心中,有自己至高无上的“上帝”和“佛”的存在。当“无神论”者接触宗教文化时,可能会产生强烈的排斥,也可能会逐渐包容和理解,但无论如何,这因为他的“视界”——“无神论”思想而影响的。这也证明了,“文化误读”是无可避开的。
罗芃先生在《翻译、变异和创造》一文说:
“语言,是文化负荷最丰富的载体,因而它又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最的体现。这就决定了在不同语言文本的转换中,一种语言所蕴含、体现的文化内涵不可避开的失落,而另一种语言所蕴含、体现的文化内涵不可避开的大量进入,因为引起信息的变异。古罗马人说:‘翻译是叛逆’,正式对这种变异不可避开性的深刻认识”③
这里他所强调的是在翻译中,文化的变异。但是扩大到两种文化的任意交流方式上,可行的。不论是日常的交谈、作品的翻译,亦或是对外汉语教学,但凡两种文化相互碰撞时,“文化误读”就不可避开。
“1866年法国人彼勒梯在《中国戏剧》一书中说‘我觉得在中国戏剧与的戏剧之间唯一的不同,……是婴儿的牙牙学语与成年人言语之家的区别。’……1929年,时间戏剧史家,应该的谢欧顿·契尼(对中国戏剧的)评价也不高:‘中国戏剧还只能跻身于通俗剧、老套的报道剧,或歌剧唱文之列。’10世纪中叶,曾任法国公使的的德·布尔布隆公然声称中国戏剧的唱法是‘猫叫’,他在《关于中国就戏剧演出》中甚至妄断‘中国人没有艺术感’。④
摘 要: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因为历史、宗教、政治等种种因素,巨大的差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基督教与儒释道,这些种种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方对对方的文明都有所“误读”。这样的“误读”是不可避开,也是合理存在的。
文化误读会造成许多消极影响,同时也可以产生积极影响。彻底了解“文化误读”产生的根本理由,充分利用“文化误读”的积极影响,消除民族偏见,推动中西方文化互补,共同发展。
关键词:文化误读;影响;中华文化;西方文明
(一)什么是“文化误读”
“误读”,人们通常对它的理解是指歪曲了文本或其他阅读对象的原本含义,是对原文化的错误阅读和理解。然而解构主义的“误读理论”却提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看法。最早是由罗兰·巴特“作者之死”的观念,瓦解了作者的权威性。巴特认为,文本具有客观性,作者并不能规定其所表达的,而只具有语法。文本的真正含义是读者的阅读来赋予的。因此,失去了衡量的标准,作者随心所欲的阐释,“误读”就由此产生了。
而真正将“误读”(Misreading)这一术语的概念宣扬于世的则是美国著名的解构主义文学理论家哈罗德·布鲁姆。他一系列的著作《误读图示》(A Map Of Misreading)、《影响的焦虑》(The Anxiety of Influence:A Theory of Poetry)等,提出了“影响即误读”、“一切阅读误读”的观点。布鲁姆在《误读图示》中提出,年轻的作者们在出生时,早已有伟大的作品流传于世。后继者们在先驱的光环下成长,受到影响和压力,他们仰慕着的同时强烈的渴望着超越。于是后继者们的作品是在传统影响下完成的,但又完全误读和打破了传统。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的浪漫主义诗歌的研究中,完全可以看出这些“误读”的历史痕迹。
“华兹华斯的诗是在弥尔顿直接影响下写成的,可以说是误读甚至完全误读《利息达斯》的结果。雪莱的诗是完全误读华兹华斯诗的产物,而济慈的诗可以说是对弥尔顿与华兹华斯某些文本彻底误读的产物。”①
阅读本身就是一个“误读”的过程。当去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时,在脑中已经不知不觉地进行了加工再处理,最终构造出一个“误读”了的文本。
如果说,布鲁姆的“误读”理论只停留在文本创作的领域,那么保罗·德曼则将之发扬光大,延伸到了整个文学阅读领域。他从修辞的角度论证了“误读”的性,推崇寓言式阅读。其后,希利斯·米勒推动了误读理论的发展,把研究对象从文学扩大到了文化领域。“误读”也就不仅仅是文学的阅读,而是整个社会文化中都会出现的现象。
所以,并不能简单粗暴地将“误读”定义为错误的阅读。在文化交流过程中,人们因为自身的文化背景不同,而导致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不同,因此在对待同一个事物或文本时,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理解。人们总是习惯以自己熟悉的思维模式和已有的知识构成去理解,进行一种创造性的解释。这便是“文化误读”。
(二)“文化误读”的不可避开性和合理性
所谓“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从哲学上讲,人们在接触、理解一个新的文本,新的异质文化前,已经构建了一个知识体系和结构,也就是海德格尔(Heidegger)所说的“前结构”或“前见”。这里面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指世界是围绕人而实现的,人对世界的解释就形成了一个世界;二是指人在接触新的文化前,已经植根于原本的世界,已经拥有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模式和行为准则等,于是就已经有了一个“视界”,而这个“视界”就会影响人对事物的理解方式和角度,人的前见也由此形成。②所以说,在与异文化交流之前,就有了自己的“视界”,没有办法抛弃这个视界去理解新的异文化,反而视界会对异文化的理解而逐渐开阔,形成新的视界。例如说,一个“无神论”者在看待神鬼之说时,毫无疑问会将之斥为无稽之谈;而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如基督教徒佛教徒,在他们心中,有自己至高无上的“上帝”和“佛”的存在。当“无神论”者接触宗教文化时,可能会产生强烈的排斥,也可能会逐渐包容和理解,但无论如何,这因为他的“视界”——“无神论”思想而影响的。这也证明了,“文化误读”是无可避开的。
罗芃先生在《翻译、变异和创造》一文说:
“语言,是文化负荷最丰富的载体,因而它又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最的体现。这就决定了在不同语言文本的转换中,一种语言所蕴含、体现的文化内涵不可避开的失落,而另一种语言所蕴含、体现的文化内涵不可避开的大量进入,因为引起信息的变异。古罗马人说:‘翻译是叛逆’,正式对这种变异不可避开性的深刻认识”③
这里他所强调的是在翻译中,文化的变异。但是扩大到两种文化的任意交流方式上,可行的。不论是日常的交谈、作品的翻译,亦或是对外汉语教学,但凡两种文化相互碰撞时,“文化误读”就不可避开。
(三)“文化误读”的影响
1、消极影响
两种或多种文化相遇时,人们总是习惯性的想要去比较,一定要拼出哪个更高级哪个更低级,谁又对谁进行了文化侵略。这似乎是有些人的劣根性使然,踩低对方才能突显出自己的高贵。“1866年法国人彼勒梯在《中国戏剧》一书中说‘我觉得在中国戏剧与的戏剧之间唯一的不同,……是婴儿的牙牙学语与成年人言语之家的区别。’……1929年,时间戏剧史家,应该的谢欧顿·契尼(对中国戏剧的)评价也不高:‘中国戏剧还只能跻身于通俗剧、老套的报道剧,或歌剧唱文之列。’10世纪中叶,曾任法国公使的的德·布尔布隆公然声称中国戏剧的唱法是‘猫叫’,他在《关于中国就戏剧演出》中甚至妄断‘中国人没有艺术感’。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