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欧美文化论文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点赞:19662 浏览:91696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4
“我的”真是我的吗?
  
  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日常生活中张口闭口免不了说“我的书”、“你的家”这类再普通不过的句子。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表明了人或物的所属关系。如果涉及的对象既有你一份也有我一份,则尽可以说“的”,这一点中文外文也是一样的。当然有一种较特殊的情况,如果西方人大惊小怪地说“我的上帝!”这并不表明上帝属于他。这其实跟中国人说“我的天!”如出一辙,这片天反正是大家的,谁都不会误解。这就是我出国前对于“我的”、“你的”的全部理解,难道这里还会有什么玄机吗?
  在正式进入法国大学学习之前,先进入了一所语言培训中心强化法语。培训中心设在巴黎北部一个叫贡比涅的小城。中心的主任叫吕克,是一位大腹便便的先生,头一天见面就热情地招呼几个学生跟他出去转转。走出教学楼,他指着一辆红色雷诺车对说:“这是我的车。”车虽算不上豪华,看上去却十分漂亮。上了车,开了十几分钟来到一处幽静的住宅区,吕克不无自豪地指着其中一座小洋楼对说:“这是我的房子。”都用刚学来的法文词大声赞叹:“太漂亮了!”从郊区又折回城里,在街上散步,吕克又指着一座老式建筑对说:“这是我的银行。”几个学生不由得都怔了一下,然后开始用中文议论:“他真阔,居然拥有一家银行!”“不是吹牛吧?”
  都知道法国是个发达国家,法国人都很富有,难道这位老师真的能拥有银行?吕克的银行家的很快就在眼里动摇了。这倒不建全因为看出他花钱小气(为了找一个不收费的停车场转了大半天),而是发现他几乎什么东西都说是“我的”、“我的”。路过一所中学,吕克说这曾经是“我的中学”;经过火车站,他说明天要在这里乘“我的火车”去巴黎等等,不一而足。终于明白了法国人说的“我的这个”、“我的那个”,有时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说法,并不永远表示所属关系,只要有点关系就可以。比如吕克所说的他的银行,其实是他在那银行里有笔存款而已。
  法语中的这种“我的”概念其实在其他西方语言中也很流行。美国人特别爱说的一句话是“美利坚是我的国家”,美国一首民歌也有这么一句词:“这是我的土地。”短短一句话充分体现了美国人的自豪感:作为美国人,我很骄傲。我去美国时与在波士顿的一位中国同学一起南下迈阿密,旅馆里的伙计一听说从波士顿来,立刻就说:“真的吗?那可是我的城市!”我知道他不是在说那城市属于他,而是说他属于那城市。如果有中国人敢说“北京是我的城市”这种话,准保会遭人(特别是北京人)质问:“打住,打住!皇帝老子都没说过北京是他的,你算老几?”
  深究起来,这里也有个文化传统理由。西方人个人意识强烈,事事以“我”为中心,说起“我”、“我的”都大言不惭,人人如此,谁也不觉得过分。中国历来讲究集体意识,决不轻易言及个人,免得被当出头鸟打了。所以该说“我”的时候,悄悄地用“”甚至用更概括的词代替。比如,提起自己的国家,中国人要委婉地说“的国家”。
  
  中西手指文化趣谈
  
  人有双手十指,这还用说吗?左右手各有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这当然是中文的说法。接触了西方文化才知道,严格地说人只有八指(finger),因为两个拇指有自己的名字:thumbs,一般不用fingers来表示。
  中国人说到拇指,喜欢加一个“大”字,有一点感彩。在西方人眼里,大拇指则很有点讨嫌,是笨拙迟钝的象征。英语里要是形容某人笨手笨脚,就说“His fingers are thumbs”(直译为:他的几根手指拇指)。比如形容自己不会跳舞,可以说“when it comes to dancing,I am all thumbs”(我一跳舞就成了拇指)。拇指不仅行动笨拙,而且有时也是简单思维的象征。比如形容某人单凭经验下结论或做一个粗糙的估计,就是“rule of thumbs”(拇指法则)。拇指的负面含义还有,比如形容某人无所事事,就说“counton one's thumb”(用数拇指来消磨时间);对别人表示藐视,说成是“thumb one's nose”(把拇指尖对准自己的鼻子)。更糟糕的是,在美国俚语里拇指还可以用来指在秤上搞鬼(weigh the thumb)。当然,西方人和东方人都有向上伸出拇指的方式称赞某人或某事,但是西方人还会用向下伸出拇指的方式诋毁人。所以,来说,西方文化里的“thumb”可没有中文里的“大拇指”那么体面。
  拇指不算指,所以中国人使用筷子吃饭必用的“食指”,英文里就叫“第一指”或“前指”(firstfinger或fore finger)。在过去战乱不已的年月,这“首屈一指”的作用主要就是搂动扳机,向敌人射击。所以“第一指”曾经被称做“shooting finger”(开指)。时过境迁。现代人已经很少用这根指头开了,更多的是用来指指点点,数落他人,即所谓“finger pointing”。所以食指的名字在英文里更常用“index(指标,指向)finger”。除了开、指点他人,这“第一指”还可以“伸到馅饼里去”(hea finger in the pie),就是管他人闲事的意思。这倒与中国人所说的“染指”有异曲同工之妙。
  虽然中国人认为“十指连心”,表面上一视同仁。但实际上,除了拇指和食指,中国人对其他几根手指好像不大,尤其是中指和小指之间的那根指头,居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默默地以“无名”为名。但是中国人眼里的无名士卒,在西方人那里成了神乎其神的“医疗指”(medical ginger)。原来,古希腊和罗马人认定无名指末端有一根脉道直接与心脏相通,通常搅拌或品尝食品要用这根指头,一旦食物中混有毒物可以及时给心脏发出警讯。直到现在,有些欧洲人在搽药、挠痒时还是习惯用“医疗指”。虽然现代医学并没有证明无名指与心脏有特殊的联系,但是无名指连心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所以表达爱慕之心的戒指一定要戴在这根指头上,无名指在英文里就有了更常用的名字“ring finger”(“戒指”指)。无名指连心,小指通灵。常听美国人说:“My little finger told me”(我的小指告诉我了),意思是“你不告诉我吗,我早就知道了。”这个小小精灵还有一个名字叫“earfinger”(耳指)。至于这里面的理由,相信读者诸君自有体会,只可意会,不便言传了。
  
  给你点儿颜色看看
  
  我认识一个华人朋友,在美国唐人街混了多年,英语还是说不甚利索。有一次泊车不到位,吃了的罚单,他气恼之下情不自禁冒出一句:“I will show you colours!”这是一句典型中式英文:“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只有懂英文的中国人才能体会,洋人听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说到颜色,中西文化还真是有许多差别呢。先从说起吧。本来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颇有地位,连天子即位也要“黄袍加身”。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中国居然成了的意思。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