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庭主体观与教育的相互性不同
中国传统的家庭文化因袭着统治的模式,表现为家庭内部的权威意识。强调服从和尊重,重视外部控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家庭的主要教育者是父母。中国父母的家长意识十分强烈。他们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独有私人财产,看作是他们的附属物。因此十分看重他们单方面的塑造,影响孩子的个性建构。他们注意到自身的形象,忽视了孩子与成人的相互作用,忽视了相互影响的过程和全面性,使幼儿处于被动地位,无视幼儿个体的存在。
西方文明是以儿童为主体的,更强调个人的奋斗,强调平等、民主并尊重个人权利。西方父母把孩子视为家庭中的平等成员,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能让孩子独立思考,自由选择。他们尊重孩子的权利,不搞强迫教育。尊重孩子的自尊,主张孩子的天性发展,自然发展。父母的责任只在于发现并引导孩子的兴趣和潜能。为孩子创造有利的环境,重视与孩子的交流,重视教育的相互性。西方家庭教育中父母不是孩子的主宰,而是孩子的朋友。
4、教育的重心不同
中国传统文化所掌握的是生命与道德,所以十分重视生命、人伦。所以中国父母在教育上历来以道德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中国人心目中的“好孩子”首先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是指向群体的,人见人爱的。所以家长培养孩子修身养性,自我收敛,讲求含蓄,强调等级观念。中国家教的主要内涵是“仁、义、礼、智、信、忠、恕”中国孩子从小得到的是历史故事、伦理道德、忠孝节义的教导。儿童自幼耳濡目染的是冰冷的道德律令与清规戒律。自幼习读的是《三字经》、《弟子规》。
西方文化所掌握的则是知识,家庭对儿童主要是启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与想象力。知识的创造来自好奇心。所以借由引发对大自然的兴趣,借由各种天马行空的童话故事,让孩子们具有广大的想象空间,以有利于对知识的创造,他们以儿童的心理发展作为最高指向,培养孩子的兴趣和创造力是西方家教的重心。
5、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注重个人的职责与义务。这在加以价值取向上呈现出如下特点:(1)家庭的教育功能强化。在中国传统社会,家庭肩负多种的社会职能。其具有家国同构的鲜明特性。而子女教育是家庭生命延续的一部分,因此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还在于达到“家教持久”的目的。它是维持发展家庭社会政治地位,保存弘扬家庭文化的重要工具。(2)教育以家庭利益为主要价值取向。“光宗耀祖”、“光耀门第”是读书人的追求与目标。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是融为一体的。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永生观”紧密相关。
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位,注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教育上表现为将受教育者放在突出地位,强调个性的培养。个人本位与西方的家庭变革密切相关。这种教育传统历经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18世纪的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以及20世纪初的实用主义等思潮而确定下来。卢梭倡导自然和自由的教育。杜威提出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个人是掌握自身经验建构的主体。但是个体本位并不等于个人主义,更不等同于以孩子为中心,家庭呼唤有丰富个性的个人,是能驾御自我,控制自我,超越自我的,拥有完美人格和健全个性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现代个人,而不是自私自利,依赖性强的功利化的个人。
6、独立意识的培养
中国家长在教育上所持的价值是为升学而学习,他们只要求孩子用心学习,其余全不用过问。促进子女全面发展的意识淡漠,使孩子诸多方面品质的发展与提高都没有机会。中国父母完全百自己拴在孩子身上,教育责任心超重。家长角色不适当的延伸,代替孩子完成一切日常生活起居的安排,代替孩子规定学习内容,代替孩子定下发展方向。使孩子成为依赖的个人,独立性极差,使孩子除了知识学习外,什么都不会。他们在貌似无微不至的关怀下,使孩子从小养成依赖别人的习惯,在风浪面前,变得束手无策,一旦失去帮助就会怨天尤人。
西方父母注重从小就培养子女的独立意识,在西方家庭可以看到,孩子像大人一样,直呼来访亲朋好友的名字,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见解,参与家庭的讨论。一些自己的事情不由父母包办,自行解决,自行处理。父母对孩子也不随便训斥。他们留给孩子一次次经受锻炼的机会,使孩子敢闯、敢干、敢冒险、敢表现自己。让孩子从小学会生存,具有强健的体魄,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泰然自若地走向人生。这样独立的个性使孩子走向社会时更注重个人的能力与奋斗。
中西家庭教育的比较(中文翻译版)(2)
实际上西方家庭不刻意比较, 中国家庭的比较则上演成一种十分 严重的问题:攀比。
中西家庭教育的比较-提纲
English Teaching and New Course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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